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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发出首份委托律师调查令

时间: 2016-11-07 15:54 点击量: 739

近日,黄陂法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侯仁付等与被执行人高展等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发出首份委托律师调查令,委托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对被执行人高展和武汉鑫福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财产情况进行调查。

该案件系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肇事案,造成十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多次集体到区法院要求迅速处理兑现权益。被执行人分布在江苏、山东、四川、重庆、湖北等多地,财产查控难度较大。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在分析案情后,为迅速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决定充分利用武汉市法院试点推行的委托律师调查制度,委托申请执行人的律师对居住地在武汉市新洲区的被执行人高展和住所地在武汉市汉南区的武汉鑫福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财产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令发出后,受托律师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了承办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虽没有查到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平静理性地接受了调查结果,表示信服,促进了矛盾的化解,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