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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两起委托案件

时间: 2017-09-22 16:23 点击量: 1066

近日,黄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两起委托调解案件,拉开了该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的序幕。

7月17日上午10时许,黄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刘静接到电话,民商事速裁组审理的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存在调解基础,承办法官李晓华已引导双方当事人填写好《委托调解同意书》,案件进入委托调解阶段。刘静将双方当事人引入诉调对接中心后,介绍了委托调解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二十分钟后,两起案件均达成调解意见,双方签署了《委托调解协议》,案件调解完毕后移送民商事速裁组,承办法官当即根据《委托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衔接,通过设立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深入开展立案前委派调解及立案后委托调解。文件出台后,我院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完成了诉调对接中心的改造,起草了《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选任了文海桥、刘静等经验丰富的法官或司法辅助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先行开展专职调解工作,拟确定黄陂区前川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9个调解组织及吴建红等23人为特邀调解员。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我院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工作中继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之后的又一次重要探索,将进一步优化我院的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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