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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法治办到我院调研法治城市建设专项工作

时间: 2016-06-02 16:05 点击量: 1058

5月24日,区委法治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法治办)副主任熊曙光,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到我院调研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专题听取我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行政机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曾惠敏,副院长甘圣策、执行局长陈小平、行政庭和执行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副院长曾惠敏、甘圣策分别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1、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

2015年,区法院审结58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4件,应诉率6.9%。2016年已受理的15件案件中,只有1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我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行政首长主观上对出庭应诉意义认识不足,觉得出不出庭没关系;二是行政首长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不强,害怕败诉丢面子;三是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缺乏制约;四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考评机制尚不成熟。

2、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

2015年,区法院审结的58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件,败诉率15.5%,比2014年的30%有了明显降低,表明我区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我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房产和信息公开领域。败诉的主要原因有:(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瑕疵;(2)行政行为程序瑕疵;(3)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3)行政执法适用法律错误;(4)联合执法案件中,存在超越法定职权的情形;(4)行政机关消极应诉,举证不充分或超过举证期限。

3、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情况

2013年-2015年,区法院共受理以行政机关(含村民委员会)被执行人案件35件,其中有3件已经执行到位,未执案件32件,涉案标的额逾300万元。其中涉及的主要案由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以及民事合同纠纷,另有2件涉及行政判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义务的案件。

在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辖区法院执行效果不佳,而异地法院交叉执行、上级法院提级执行的效果却比较明显。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基层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法律的敬畏感不强,存在官本位思想;二是绩效考核中欠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三是一些政策调整造成客观上难以执行。

为解决前述问题,区法院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培训,灌输法治观念,从思想上解决尊重和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健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

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府法治办有关领导就相关问题与院领导进行了互动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区委法治办副主任熊曙光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统筹协调法治建设的责任已经提高到各级党委履职尽责的层面进行落实,区委高度重视法治城市建设,并专门制定了相应的绩效考评办法。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工作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为切实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对待两项工作。二是要健全制度,促进两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法院和区政府法制办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就两项工作落实情况互相通报。三是要组织活动,建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性互动。四是要强化考核。区法院要客观公正的提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有关考核依据。

(由行政庭、执行综合协调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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