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旅游局通知精神,保障黄陂区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黄陂区人民法院与区旅游局协商研究,决定成立黄陂区旅游巡回法庭。6月30日上午,黄陂区首个旅游巡回法庭挂牌仪式在木兰草原景区举行。市旅游局、黄陂区政府、人民法院、旅游局相关领导出席挂牌仪式,黄陂区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庭长及黄陂区各景区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挂牌仪式上,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同志致欢迎辞,副区长吴立群同志发言,并对黄陂区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旅游巡回法庭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积极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黄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全面提升全区旅游市场法制化建设水平。二是希望区法院、区旅游局与各景区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沟通、加强研究、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旅游纠纷处理的能力和效率,积极维护黄陂作为“武汉后花园”的良好形象。副区长吴立群同志、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同志、区旅游局局长李乐林同志以及木兰草原景区董事长吴建顺同志共同为旅游巡回法庭揭牌。
仪式后,黄陂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组王飞法官为木兰草原景区工作人员开展了一场专题讲座,通过三个经典的旅游纠纷案例,详细分析了旅游企业如何从诉讼角度把握经营风险。区法院副院长杨三九出席讲座,并就旅游纠纷协调机制运行模式及景区巡回审判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
黄陂区旅游资源丰富,全区已开园景区15个。根据全区旅游景点所属行政区域及各法庭管辖范围,6个巡回审判点对15个旅游景区进行了合理化布局。姚家集人民法庭负责在清凉寨、锦里沟、木兰古门、姚家山4个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长轩岭人民法庭负责在木兰山、木兰天池、木兰湖、大余湾、花海乐园5个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李家集人民法庭负责在木兰云雾山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六指人民法庭负责在木兰草原、木兰玫瑰园和木兰胜天3个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武湖人民法庭负责在农耕年华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盘龙城人民法庭负责在汉口北国际旅游商品交易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
由于旅游纠纷具有涉及面广、标的额小等特点,各旅游巡回审判点将依法采取“四快四就三定一重一保”工作模式妥善处理景区旅游纠纷。
“四快”是指:快立,即旅游巡回法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口头起诉,简化立案手续,做到快速立案;快审,即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实行快速审理,开庭时间可不受作息时间限制;快结,即简化裁判文书,力争做到当庭宣判,快速结案;快执,即对旅游巡回法庭调解、判决的案件,能够当场执行的,由巡回法庭负责快速执结。“四就”是指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旅游巡回法庭在处理旅游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以做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三定”是指“定点”、“定期”、“定员”,即法庭以所管辖范围定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各旅游法庭每月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展立案、开庭和指导调解工作,在旅游黄金周和重大节日庆典期间,9个人民法庭轮流安排值班,做到每天24小时专人处理突发案件;各旅游法庭将确定至少1名法官负责景区巡回审判点的有关纠纷处理工作,并在景区巡回审判显著位置公布法官联系电话,向景区负责人发放联系卡。“一重”是指高度重视调解方式化解旅游纠纷,各法庭将本着“不缺位、不越位、不越权”的原则,强化诉、调对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一保”是指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化解,不断提高旅游巡回审判工作效率,维护全区旅游业良好形象。